2017年,我在院党组和市院警务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不懈努力,积极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我紧密联系工作,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学习锻炼,做到时时虚心、处处留心、事事用心,从多方面、多角度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适应工作所需的知识、业务、能力及作风等方面的修养,在坚持自学和院里组织的集中学习的同时还参加了省、市院组织的各种培训,从而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业务素质上不断找到了差距,结合工作实践,不断提高,使得自己在政治上更加成熟,组织、协调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今年以来,我严格按照院党组的安排和检察长的指示,坚决执行统一调配、统一派警的规定,依法行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能,严格按照司法警察条例配合业务部门办案。工作中制订每季度综治例会制度。制订分工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明确专人,限时办结,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本蓝牙状态。今年来,我院无一例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制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专门指派一名综治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掌握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加强动态情况掌握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化解矛盾,增强了综治维稳工作的实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坚持服务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全院上传下达、内外联络、机关设施、设备配置维护、维修工作等方面,做到有条不紊,积极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了车辆安全,狠抓驾驶员思想、安全教育,坚持和完善车辆报修制和定点维修制度,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确保了机关公务用车。做好安全稳定、值班工作,从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为保证全院协调、有序、正常运转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廉洁自律方面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做到自身廉政建设与工作齐抓共管,时刻注重自省、自重、自警、自励,提高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