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在市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在各相关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打击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现象仍不时发生。下一步,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天会议精神,全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政治任务,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充分认识此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行动统一到今天会议的各项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不出问题。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县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有关宣传,为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以及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各播出机构要抽调骨干力量,在重点新闻栏目里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相关报道。二是利用相关栏目或专题等形式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三是要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各播出机构所有相关新闻报道、科普宣传等要及时在本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等及时推送,扩大受众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三、落实责任,加强违规广告查处力度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电台、电视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违规播出广告的要立即整改。要进一步推进有关广告刊播管理政策的落实,认真执行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等七类广告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的规定,认真执行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广告的规定,切实维护广告发布的良好秩序。要结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的管理。要加大全市“黑广播”整治工作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黑广播”进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严格管理制度,严格办事程序。所有广告,特别是食品、保健食品广告,都必须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没有问题后才能发布,坚决杜绝播出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市局近期将会加大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特别是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播出的督查力度,发现违规现象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