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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时间:2024-09-30 17:44:37
浅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此文共3502字]

浅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凝聚了党和政府的宗旨责任,寄托着党和政府对民政部门和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殷切希望,蕴含着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激发出民政工作者凝聚力、向心力和行动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就是要有为民爱民的先进理论、法律法规、人才队伍和服务水平,通过民政部门保障能力、经费规模、人力资源等有形的东西来表现,更要通过民政工作者精神上的凝聚力、形象上的感召力和组织管理上的创造力来实现。

如何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笔者从五个方面谈一下认识。 

一、践行民政工作理念要树立标杆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途径很多,但根本的还在于民政部门各级党组织成员和领导,有没有决心和勇气先把本部门、本单位、本人塑造为“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真正做到心系群众、热爱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的典范,能不能先认同并认真践行民政工作理念,这是最关键因素。 

民政部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教育培养的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民政工作者自觉践行民政工作理念。在党的组织活动中感受民政工作理念的影响和魅力。培育和践行民政工作理念,要聚集在精神层面,落脚在实践层面,增强党员的情感认同、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增强党员践行民政工作理念的自觉性、自信心和自豪感,真正让民政工作理念内化为党员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心中有民,切实担当起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的重任。

要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开展宣传教育,打破传统工作职能划分的界限,使所有部门、所有人都能参与到民政工作理念的培育和践行中。要把把民政工作理念作为一根红线,连结起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为一个灵魂,渗透在民政工作者思想教育的全部过程。为民爱民看似简单,要一直坚持下去,对党员干部来讲也是一种考验。这就要求民政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自己的工作职责,时刻谨记为民爱民是自己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为民爱民的激情与动力,才能在践行民政工作理念中起到标杆作用。

各级领导,更要带头践行民政的工作理念,他们的行为是塑造民政工作理念的典范和榜样,可以使民政工作者从内心接受并认可民政工作理念,从而转化成一种自发的动力和行为习惯。民政部门各级领导从思想和认识上要深刻理解民政的工作理念,把群众当亲人,时刻怀着一颗“勿忘人民”的公仆之心,并形成行为习惯、思维模式、做事风格,进而影响本单位、本部门,深入到民政工作的等每一个环节。民政部门特别是基层领导,要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到田间地头、社区车间,多与群众交朋友,与他们促膝谈心,为群众多尽实心、多干实事、多谋实利,心系群众疾苦,倾听百姓心声,关注民生民情,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真正在践行民政工作理念中起到标杆作用。

民政工作理念不是开几次会、上几次课、搞几次教育就能产生的,也不是民政工作者自觉产生的。民政部门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是进行民政工作理念标杆,是民政工作理念的影子。“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 ,在逆民心。”这是历史和现实给我们的深刻启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如果不能赢得人民的继续信任和支持,民政各项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我们的民政事业不可能兴旺发达。把为民情怀写在群众心中,需要我们民政工作者用扎实的行动来诠释。 

二、践行民政工作理念要提高素质 

没有强烈的为民爱民意识,就不会有过硬的民政工作队伍,要通过认提高素质,使民政工作者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民政工作理念。 

要树立恪尽职守的敬业意识。强烈的敬业意识是践行民政工作理念的核心问题。如果一个民政工作者对民政工作理念与追求的个人价值能够达到一致的认识,那么民政工作者就会产生良好的敬业态度,激发高度的敬业精神,以满腔的热情自觉的、创造性的将民政工作干好。因此要教育大家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事业心。 

要树立积极探索的精业意识。对民政业务的精益求精,是践行民政工作理念的具体要求。如果民政工作者对本职工作所要求的技能知识不懂,或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就不会得心应手,就不会更好地为民爱民。所以民政工作者不仅要追求本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本领,更要积极探索,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具备过硬的专业本领,树立起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升华的精业意识。 

要树立锐意进取的创新意识。有了敬业意识与精业意识,还必须具备创新意识。如果没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就不会开拓崭新的局面,走出地域特色的民政工作之路。在当前形势面前,不论是领导干部上层决策者,还是基层民政工作者,都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克服不思进取、因循守旧的陈旧观念,在创新中发展民政事业,在创新中为民爱民。

三、践行民政工作理念要加强管理 

用管理手段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主要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流程、守则、行为规范等,来明确细化这一理念。践行民政工作理念就必须使民政工作者从思想上理解,从心理上接受这一理念。要使这一理念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用管理手段强化理念落实是不可缺少的。

民政工作者是践行民政工作理念的主力军。民政工作的概括地说:服务最可爱的人、关爱最可怜的人;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加强最基层的民主建设。民政工作者面对人间疾苦、面对凡人琐事,只有坚守为民、爱民理念,用爱心、细心和恒心为各类群体提供周到温馨的服务,才能把民政部门独特作用发挥出来,才能把民政工作的独特能量释放出来。可以说,民政工作理念蕴含着对民政工作的一种特殊要求,饱含着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的厚重期盼。民政工作理念只有融入民政工作者的心中、走进民政工作的每一个岗位,才能不断让民政工作者以耳濡目染的方式慢慢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品格。

要初步构建起“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相对应的规范基本框架。把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劳动技能、工作纪律转化为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行为规范。践行民政工作理念,绝非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只有在民政部门内部通过各种有效的管理手段使这一理念得以上行下效,产生深远影响,进而持续久远。 

四、践行民政工作理念拓宽载体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是为了让更多民政工作者亲身体验和感受这一理念的内涵。可以通过活动载体达到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入脑入心,发挥载体“润物无声”作用。

利用网站、墙报、宣传橱窗等不拘形式地加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宣传教育,使民政工作者时时处处受到感染、熏陶。另外,还要利用“微信”“微电影”“微视”等新媒体,拓展区间和渠道,使民政工作理念的更能贴近民政工作者的心理认同。

要积极主动开展以践行民政工作理念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民政文化活动。如文体活动、各种竞赛、优秀民政工作者评选等活动,把民政工作理念引向深入。只有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民政工作者的参与热情,才能在给民政工作者带来快乐的同时增强民政部门的凝聚力、向心力,也正是有了这些活动,民政工作理念才得以生动展现。 

文化工作者创作和推出具有现实意义、直面社会生活、紧扣民政工作理念的文艺、美术、摄影、书法等作品,以此使培育民政工作理念的内容与形式通俗化、具象化,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践行民政工作理念要营造氛围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的核心是认同和共享。没有认同的理念就没有价值,一切理念必须在认同的前提下才有实效。所以,营造民政工作理念的良好氛围是民政部门各级领导的又一重要责任。 

践行民政工作理念氛围的主要目的是把这一理念渗透到每一位民政工作者中,各级民政部门要形成成有效的人性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为民政工作者提供良好的自我实现的工作氛围和发展机会,激励民政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全体民政工作者,自觉树立民政工作理念。

有载体才能有感知,有宣传才能有氛围。通过开展民政工作理念宣传动,可以增强民政工作者的主人翁意识。民政工作理念可以通过身边和典型事例来宣传,可以通过能够打动人的故事来展现,让大家学有榜样,干有热情。让广大民政工作者亲自接触、内心感知民政工作理念,把对民政工作理念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位民政工作者,在不断推广中,慢慢地把意识形态的东西渗透于民政工作者的血液,成为指导工作的工具,进而形成行为的习惯。通过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民政工作者方向明确、信念坚定,进一步激发民政工作者的创造活力,为民政事业发展壮大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践行民政工作理念需要良好的氛围,民政工作者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良好氛围里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并且能够把事情做早最好。用良好的氛围来激发民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是践行民政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一个有效的措施之一。

结语:“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是民政部门的空气,环绕在每位民政工作者的周围,感召着每一位民政工作者,发挥应有的鼓舞、凝聚和指导作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是民政部门的土壤,沉淀在每位民政工作者的脚下,发挥出强大的滋润和培育作用,为民政事业长足发展注入更多动力。践行民政工作理念,民政部门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是标杆,提高四治、加强管理、拓宽载体、营造氛围是手段。只有这样,广大民政工作者才能进一步把民政工作理念转化为服务群众的良好作风,才能用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新形势下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者的新境界、新变化、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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