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全区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拟开展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
二、检查时间
2021年8-11月
三、检查内容
1.是否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做好各类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是否按要求配备了档案工作人员;
3.库房设备是否完整、档案保管是否安全;
4.是否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检索工具;
5.是否做好本单位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据汇编等编研材料的编写工作;
6.档案管理软件应用情况。
四、检查方法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照本单位档案工作实际,及时查找问题并加以整改,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准备工作,填报《2021年度某某区档案工作检查自检表》,并于20212年7月21日前报综合办秘书科。
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由各办事处分别组织检查,统一收集、报送《2021年度某某区档案工作检查自检表》。
不按要求报送《2021年度某某区档案工作检查自检表》的单位视为未进行自查,列入整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我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随机抽查3-5个。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在全区通报检查情况。
五、其他事项
此次检查情况将作为新区年底的政府绩效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附件:
1.2021年度某某区档案工作检查自检表
2.2021年度某某区档案工作检查意见书
某某区综合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彭某某,电话: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