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摘要:2014年初河北省开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本文以对河北省鹿泉枣强地区的调查为基础,分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之前政策相比较具有的优势,分析制度存在的缺陷,为今后新农保的普及提供一些依据。
关键词:新农保养老保险农村
0 引言
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的重要措施,在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减缓社会贫富差距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国务院于2014年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新农保试点,并在2014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农民的全覆盖。本文依托于对鹿泉、枣强地区的调查,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过程进行梳理,立足于新、老农保的对比,分析新农保的优势,对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1 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所具有的优点
1.1 建立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强化政府责任 老农保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的原则。在绝大部分地区,集体补助难以到位,实行的是个人的完全积累模式,本质上是农民的一个长期积累。这是老农保难以取得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改变了养老金完全由个人账户累计的方式。要求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55元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其余50%有地方财政承担。另外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这一特点,使之与老农保相比,更具社会性、福利性,对农民更有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保参保率低的问题。截至6月底18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平均参保率达到91.4%,有82.3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领取了养老金。而在2014年,这一参保率只有4.7%。
1.2 建立了待遇调整机制 老农保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取决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额。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引入了待遇调整机制,会依据实际情况的变动,适时地对基础养老金和缴费档次设置:国家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请你关注:www.)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也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此外,政府会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待遇调整机制的建立,能够更好的增加农民参保的热情,能更好的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随之而来的,居民收入、物价水平也在不断的增长。假如不建立待遇调整机制,十年、二十年后,政策必定不能再符合社会的需要。就如老农保每月2元~20元的缴费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了。
1.3 政策的衔接性 老农保很少考虑与农村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与转化,并且片面的限制其他形式养老保险的开展。而新农保在制度设计之初,既考虑了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此外也考虑了老农保与新农保的衔接问题。
1.4 强化基金管理与监督 老农保的基金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私自挪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2014年原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原处长就因挪用农村养老社保基金而被判刑。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同时,基金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收入中提取。并且政策强调了社会保障、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 新农保推进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2.1 新农保的保障水平较低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整体较低,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较少,所
以农民的缴费能力很有限。鹿泉和枣强地区,选择100元缴费标准的人能占到80%左右。
按照大部分人群选择的100元的缴费标准缴费15年计算,其年老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约65
元的养老金。按照最高档500元的缴费标准缴费15年计算,其年老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约
105元的养老金。而据河北统计局的统计,2014年我省农民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为3125.55
元,即每月约为260元。所以,65元或105元的养老金都很难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
鹿泉地区的农村低保金是每人每年1110元,即每月92.5元,远高于65元的养老金。可见
新农保的保障水平较低,难以满足老年人的正常生活。
2.2 新农保的集体补助难以到位 90年代我省大部分的村集体企业都已关停,加之农村整
体经济实力较弱,在绝大部分地区的集体补助难以到位。在调查过程中,仅有发展集体企业
的曲寨村,出租土地的北寨村等极少数几个村子对农民进行了新农保进行了补贴。面对这种
情况,需要我们大力发展工业,发展集体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有财
力实现“以工反农”,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
2.3 保富不保贫 采取自愿入保的方式实际上主要吸纳了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而对于
那些没有经济能力,特别是对那些既没有经济能力的又需赡养老人的一部分困难群体吸纳不
进来,他们享受不到政府给予的养老补贴。应当考虑由财政为这一部分困难群体提供一些额
外的补贴,使其有机会享受的政府给予的养老补贴。
2.4 半强迫性质 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
见》,中明确规定了,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
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一规定是很多农民产生了反感,同时也使
得一部分无子女赡养的老人领不到养老金。此外,地方政府存在逐级压任务、定指标的情况,
各级干部为逐政绩,在考核中争佳绩,对农民半哄半逼要求其参保。
2.5 一县一策,不利整合 新农保中央发布了指导意见,但由县级政府制定本地区的具体
政策,组织实施。虽实现了因地制宜,对当地农民有一定利处。但导致新农保在各地政策不
尽相同,存在一些差异,这就为以后制度的衔接和统筹层次的调高赠加了难度。例如鹿泉和
枣强地区,新农保的补缴情况相差很大。鹿泉有80%的进行了补缴,枣强地区仅2014余人
选择补缴。
参考文献:
[1] ……此处隐藏7593个字……,在农民60岁的时候可以领取至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按照渐进原则,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尽管现阶段的保障水平较低,但相比之前的“老农保”已有很大进步,成功向社会养老迈进,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使农民养老无后顾之忧,增加其消费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为其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其次,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通过对农村居民推行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和之前的“新农合”双管齐下,有助于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有助于实现城乡统一保障体系的链接,从而有益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扩大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非农收入,减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剪刀差,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城乡统一发展的社
会经济目标。
最后,有利于扩大内需和国民经济发展。我国的收入分配体系很不合理,资本主要流向政府和企业,工人和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我国4/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的生活需求潜力是巨大的,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低,对未来的不确定预期(养老、医疗、教育等)较大,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消费能力。通过新农保的这一民生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无疑会有助于降低他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增加消费,进而通过经济学中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富民强国。
第五篇:2014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安铜办事处2014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2014〕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办2014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指导原则
(一)日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全年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少于1100人,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二)指导原则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参保的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养老金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市试点工作意见,建立镇、街、村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协理员制度,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二、参保范围和对象
凡我办年满16周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
三、资金筹集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和2014元十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
(4)对农村独生子女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双女父母参加新农保的,在财政统一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0%的补贴标准(即在现行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增加15元)。
参保人员在服义务兵期间,政府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员,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当年养老保险费。
市及县、区财政应根据每年享受新农保待遇的人数确定补贴资金。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按3:7的比例承担,扣除上级补助后由区和乡镇办按5:5比例承担。
四、组织实施
(一)参保登记
1、参保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到所在材委会办
理参保手续。
2、各村新农保信息员负责组织本村人员参保,村委会审核确认,办事处复核并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
(二)保险费缴纳
1、新农保实行按年缴纳。保险费申报和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市新农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缴费存折。参保人员凭存折到指定银行存款,并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银行代扣保险费并及时缴入市新农保基金收入户。
2、符合规定领取增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经村、办事处审核,由本人到指定银行一次性缴纳规定的费用。
(三)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但最高不超过10%。
参保人各年度缴费达到或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且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不足15年的,补足15年的),基础养老金增加35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
(一)养老金申领
1、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的当月向所在地的村委会申领养老金。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由村信息员审查,报办事处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经审核后,由区办机构复核,市级经办机构审核;养老金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
2、符合领取增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到所在村委会申请,附相关证明和缴费单,报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办事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为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村(社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作,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考核督查机制 办事处相关部门将定期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经办机构考核,督查进度、指导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开展新农保工作的行政村实施以奖代补。
(四)加强宣传引导 新农保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鼓励和引导适龄农民参保,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办新农保工作健康发展。
六、其他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叠加
按照铜政〔2014〕37号文件规定执行。
2、已按《铜陵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铜政〔2014〕18号)参保缴费的女性居民,待遇领取年龄仍为55周岁。
3、本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