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法院应对网络舆情危机能力不足》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一是危机意识缺乏,预测能力不足。基层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往往容易忽略可能存在的民意关注焦点问题,对可能形成的强大舆论压力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易导致网络舆情危机爆发。基层法院仍停留在“危机-应对-再危机-再应对”的被动模式,只有当危机已经成为现实,或者重大政治活动前夕,才匆忙进行危机排查与稳控,缺乏常态化的预测意识。
二是应对力量分散,回应能力不足。基层法院囿于案多人少等因素,未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未制定统一的应对方案,负责舆情危机应对的人员往往为兼职,对应主体多为业务庭主办人或综合部门干警等。一旦网络舆情等危机爆发,相应机构和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统一回应口径及有效的回应能力,容易使公众误解为职能部门互相推诿,致使法院处于被动局面。
三是信息公开滞后,控制舆情扩散能力不足。基层法院普遍缺乏与新闻媒体沟通的技巧,面对民意汹涌的舆论监督,不愿及时和新闻媒体沟通,并在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发声”、“辟谣”,造成公众对事件的种种猜测,致使不利言论扩大化,丧失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导致舆情扩散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四是信息公开简略,消除影响能力不足。网络舆情相关信息的发布,往往在法院内部经层层过滤后才予以公开,多为原则、形式以及结果方面的信息,而对于实质、过程以及具体内容信息则公开较少。公众获知信息不全面,导致民意往往从最底层的谣言开始,通过快速传播的信息化媒介,形成盲目性的舆论潮流,对法院产生的负面影响力更加难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