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监理及总承包、施工单位的意见和要求,总体要求如下:
1、对监理的总体要求:大胆开展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项目公司坚定不移的支持监理的工作,也请监理公司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为项目公司把好关。
2、对总承包及施工单位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开展工作。自觉、主动地配合监理及项目公司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开工前对进场设备、仪器进行报验,凡测量和计量仪器均应附法定检测单位的鉴定证明。进场的施工设备、仪器应与施工技术需要合理匹配。
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到岗到位。开工前应报审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和相关资质,上报的管理人员名单要求到岗到位。各项具体工作应落实到人。尤其专职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到位。
3、对进场所有施工原材料的现场抽样试验必须经总承包、监理、或业主共同见证,其试验结果方能有效。
4、施工期间不能随意更换施工作业班组和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的应提前报请业主、监理同意,以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5、施工准备工作应充分。开工前应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审查批准报业主同意后才能开工。资料的时间问题请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填报。
6、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编制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经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后,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变更,也必须经编制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方可变更,否则不得随意变更。由于改变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而造成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设计变更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同意后才能发出。
8、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做到“三严格”:
(1)、严格按图施工;
(2)、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
(3)、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9、总承包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报送施工月报及工程款预付申请。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的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需要业主和监理协助解决的有关事宜以及下月的工作进度安排与计划等。
10、建立项目工程例会制度,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主持,业主、总承包、施工单位共同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提出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协调解决办法。
11、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监理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要求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无条件配合监理工作,严格工序的交接验收。特别是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通知总承包、监理和业主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12、要求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尊重和服从业主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同时,也请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对业主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流程:
1、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主要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总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在以后的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工程中参加工程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程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7、请建设单位对监理及总承包、施工单位提出要求。
1、 和谐工程---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珍惜在一起共事的缘分
2、 示范工程---安全、精品、卓越、平安
3、 环保工程---绿色工程、节能工程、排放达标工程
4、 廉政工程---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廉政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