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提示
装修须知
为了使您的房屋装修安全、顺利,以及保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装修须在五个月内完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因延期装修所产生的装修管理费用(装修监管人员费用、公共设施成品保护费用等)以及建筑垃圾清运费全部由业主承担。
※未领取国家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承接工程的施工队,将被拒绝入室装饰装修;
※业主与装修施工队应在装修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防范义务,保障居住环境和人员操作安全,防止意外责任事故发生;
※装修施工应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须配备至少两个灭火器。易燃废弃物必须即产即清,严禁堆放于小区内任何地方;
※室内所有电源插座线路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控制,布线安装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
※室内采用燃气壁挂炉,装修时请注意,其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室内的洗手间、厨房均采用地暖供热且做过防水处理,经过浸水试验(浸水时间达48小时以上)。为了您和他人的利益,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注意做好地面保护切勿损坏地暖和防水层。如须改造,请及时告知物业服务处批准并按要求做好相应补救措施方可施工;
※装修期间,应在隐蔽工程(水路、电路、防水、地暖、燃气管道)、卫生间安装、木器制作、地面铺装等作业时实施即时检查。验收时可参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装修材料应尽量选用绿色环保产品;
※根据承建合同,维修保养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有承建商免费维修,前提是,在此期间,不可改变、破坏原有建筑设施功能和原貌;
※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应保持规划设计的外部立面要求;
※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均以不破坏楼宇结构、公共设施、不影响他人为原则;
※进行装修、检修等工程产生的装修垃圾请自觉装袋扎口放在装修垃圾堆放点,以便统一清理;
装修程序
※请在装修前详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装修申请程序进行申报。物业服务处将依此监管装修,维护您的权益;
※施工前须先到物业服务处办理书面认可手续,否则禁止开工;
※装修保证金是用以约束施工单位、保障业主权益的必要措施,请予理解配合。
※所有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都是为了维护业主的最大权益和公共利益。我们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