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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2篇

时间:2024-06-27 07:59:14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2篇[此文共5568字]

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1、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在坚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前提下,村股份经济合村社会计核算委托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服务中心)代理。

2、健全会计账簿。村股份经济合村社所有经济业务纳入一本账核算,严禁体外循环的账外账现象。代理服务中心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设立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进行会计核算。

3、规范代理业务程序。全面实行“报账制”结报模式:

(1)结报业务。村级财务事项实行按月结报与随时结报相结合,当月财务事项,村结报员应在次月初前向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集中结报(不得跨二个月度),结报时须填写结报清单,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分别留存。

(2)收款业务。村结报员收到资金,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解缴至村账户,并向代理服务中心提供银行资金解缴单。村结报员依据结算凭证、农民负担专用票据的记账联和代管资金收款联向镇会计结报。

(3)付款业务。股份经济合村社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支付事项,由经办人员执行并取得有效原始票据。经办人、证明人在原始票据上注明签字,经村结报员初审、村民理财小组审查盖章、村主任审核、村支书签字审批、分管镇领导签字后送代理中心审核,并办理拨付。结报后所需的付款,需填制结算资金打卡表(加盖预留印鉴),结算资金打卡表须一事一表述与结报票据一一对应,不得累加合并,打卡对象必须准确。代理服务中心镇会计受理村结报员提供的票据、审批手续、结算资金打卡表,审核无误后开具《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由村结报员加盖村预留印鉴(兴化市周庄镇西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个人印鉴),代理服务中心总出纳审核无误后,加盖代理服务中心预留的个人印鉴。

村股份经济合村社各种有价证券必须纳入会计账内核算,统一交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保管。代理服务中心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盘点清查。

二、资金管理制度

1、资金预(决)算管理。年初,村股份经济合村社应按照“以收定支”和“先保运转、后搞建设”的原则,编制村级集体资金(三项资金、自有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年度预算方案。编制的预算方案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财政所)审核、批准。审批后的预算方案,应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

村级当年收支要按预算方案执行,代理服务中心负责预算方案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要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杜绝超预算使用资金。对特殊情况确需超预算使用资金的,须重新修编资金预算方案,经规定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每年末,代理服务中心根据村资金实际收支情况编制资金收支决算方案,经民主理财后,进行张榜公布。

2、村股份经济合村社资金收入管理。村股份经济合村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级组织收取的任何资金和各个单位部门下达、帮扶的资金均应及时缴入村账户实行扎口管理,禁止私人收取保管。

3、账户管理。由村股份经济合村社在银行开设零余额结算专户,实行“双印鉴”管理。

4、资金使用。村级资金实行先交后用,严禁收款用款、先用后结、公款私结等坐支集体资金的行为发生,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资金体外循环。

6、资金结算管理。严格执行非现金结算制度,村级所有费用支出及资金付款,不允许由村结报员代领代发,统一由代理服务中心直接支付,打卡至收款人在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公务卡、一折通或结算账户。具体包括三种情形:收款人为某单位的,直接转账至指定单位银行账户;收款人为农户的,直接打卡至农户在银行办理的一折通;收款人为村干部的,直接打卡至村干部个人银行卡。零星办公用品购置、差旅费、外出学习考察等非生产性开支费用,采取经办人负责制,实行“谁经办,谁报支”非现金结算。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方式,做到所有对象、所有项目、所有金额三个“全覆盖”。严禁不打卡结算、不根据收款人打卡、打卡表不入村账或不按凭证分表打卡等情况发生。

8、备付金管理。原则上取消备付金,鼓励村务卡结算。

三、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1、资产资源台账登记管理。村股份经济合村社的固定资产、财产物资,要建立明细账登记,明确存放地点,落实保管人和保管责任。每年应对财产物资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村股份经济合村社拥有的资源包括大水面、精养鱼塘、机动地、“三荒”地块、圩堤、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集体资源,以及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均要建立好台账管理。

2、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以及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均需向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先申报、审批、立项、发包或转让。主要包括:

(1)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实行公开竞标。

(2)集体土地的出让、转让、租赁、流转。

(3)集体资产的产权转让、出售。

(4)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出租、入股等流转交易。

(5)其他应该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

3、产权交易管理。需要发包、转让的资产、资源项目,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全市统一的程序组织发包,签好合同,招标资金统一解交村账户。

所有申报项目、发包标底价格和时间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村社监事会、理事会充分酝酿,形成会议记录,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审核。

严格按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标准和上缴时限结算兑现,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任何人不得私自决定承包上缴款及资源管理服务费的减免。

四、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一)费用支出实行定项限额管理制度。

1、村干部报酬支出。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文件规定的村干部配备人数和基本报酬标准、考核报酬结果。不得无文件依据巧立名目发放各种考核奖金、补助等,村集体不得垫支应由村干部本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2、办公、会务支出。村办公品、打印费用、电脑耗材、修缮、水费、电费等办公费用,厉行勤俭节约,凭规范票据实报实支,报支时需有支出的清单附件。大额办公用品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3、电话费用支出。村设一部公用电话,村公用电话费按实报支,每月控制在150元以内(含电信网络费)。村干部个人通讯费用实行限额补贴、一票入账。每年补贴的具体标准是:村支书600元,村主任、村结报员每人500元。(职务有兼职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4、差旅费用。本镇以内,公务车船费用实行包干使用,一票入账,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1200元,村主任、村会计每人每年1000元,其他副级干部每人每年800元。距离镇机关5公里以上,补贴增加30%。距离10公里以上,补贴增加50%。本镇以外,因公出差,需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出差补贴标准参照我镇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用应凭正式票据报支,同时需提供因公出差的相关证明手续。除重大突发事件、突击性任务等情况外,村干部不得擅自租用车辆,更不得私事用车公款报支。(职务有兼职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5、招待费支出。村级公务招待费实行零支出。招商引资方面接待,客商到镇洽谈,按规定由镇对口接待。

6、用工支出。村集体用工工价标准控制在80元/工日以内。村级日常零星调工,必须公开透明,形成会议纪要,由村支书和村主任共同审批用工登记表,当月月底公布用工情况,用工费用要在次月月初结清,报账时,列具用工清单(用工登记表作附件入账),实行一月一报、打卡发放到用工当事人,严禁各村现金垫付用工支出。

工程建设、植树、打捞水上飘浮物等用工量较大的,还需事先拟定用工计划,填写用工评估表,由村民代表对用工量进行评议,工后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实行一事一报支。

7、外出学习考察支出。原则上村级不得自行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外出学习考察,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市镇相关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外出学习考察的,须报市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学习、培训、考察费用由组织单位列支。

8、捐助、赞助、贺礼支出。村集体不得以捐助、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单位捐款,确需捐赠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审核同意。

9、报刊费用支出。村级报刊订阅费用实行限额控制,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内,主要用于党报党刊的订阅,党报党刊下达超过标准的,提倡党员干部个人自主订阅;党报党刊报支时,除有规范的票据外,须附有镇党委政府出具的报支证明。严禁公费订阅江苏电视报、扬子晚报等娱乐性报刊杂志;严禁订阅“人情报”、“关系报”;严禁将非党报党刊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部门要求征订的业务报刊杂志,应由相关部门免费发放,“谁主张谁付款”;镇统一接受订阅的,实行“谁接受谁付款”。

10、其它费用支出。计划生育、征兵、党员冬训班等专项工作不再单独提取费用,其误工补助、医药费用、差旅费用等按照相关政策据实逐项报支。严禁以“两工”、“村庄环境整治费用”、“计划生育费用”、“新农村建设费用”等名义巧立名目虚假报支请客送礼费用。

(二)定期限时报支制度。村集体发生的费用支出,由村结报员按月定期结报,特殊情况随时结报。不及时结报的,将不得预审、报批、入账,并予以问责。年终关账结转前,收入不入账的作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作贪污处理。

(三)先理财后入账管理制度。费用支出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证明人签字(盖章),每月在规定的结报日内,交民主理财代表和村干部集体审核, 审核同意后由理财小组审查盖章,然后村主任审核、村支书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票据,每月定期由村结报员统一到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结报、打卡。

(四)民主监督分级审批制度。村集体发生的费用支出和各项付款,由村委会或村民会议按照相关程序事先确定,经村结报员初审、村民理财小组审查盖章、村主任审核、村支书签字审批后送代理中心审核,并经分管镇领导签字后办理拨付。分级审批权限为:1000元以下(含)的支出,实行集体审核,村支书进行审批;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的支出,实行集体审核,村支书进行审批,蹲点镇干部签字后报支;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的支出,实行集体审核,村支书进行审批,蹲点镇干部证明,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报支。10000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及支出须提出申请报经镇长同意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报销入账。

五、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入票据

票据的使用。要规范票据使用,不得串开、混用各种票据,严禁白条支出。收款和收入票据必须使用《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属于农民经济上缴的,一律使用《农民负担专用票据》。

(二)支出票据

严禁使用白条支出。费用支出应当取得对方单位出具的财政、税务或其他专用票据。零星小额的,可以汇总到镇代征办开具税票入账。村发放各种补助应列发放清单,领款人必须签字(或盖章),严禁拆分报支行为。村集体和农户付款统一使用统一印制的《兴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付款凭证》。

六、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债权债务台账管理。村结报员负责建立债权债务台账并连续登记,每季与镇会计核对一次,并负责与债权债务人进行核对、解释、备查、结算。

2、加强债权管理。要强化村级组织经济工作考核,及时完成政策规定内各项规费的收取工作,不得让农户拖欠集体资金。因借(付)出资金导致债权新增的,谁同意借付、谁负责收回。对历年形成的往来欠款,有偿还能力的,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常年催缴;农户暂无偿还能力的要签订还款协议,约期归还;对确无偿还能力的农户税费尾欠款或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可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减免金额,经镇财政所审核,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核销,核销对象和金额须张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控制新债。严格执行资金预算方案,确保当年收支平衡。村级原则上严禁借款,确需借款的,必须股份经济合村社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报镇政府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村民议事和镇审批手续必须随票入账。未办理规范手续擅自借款的,集体不得入账,谁借谁负责偿还。

严禁以集体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严禁举债支付非生产性开支,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支规费,严禁举债兴办企业。

要加强借款利息管理,凡超过农村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借款利息,一律降息,严禁超标准付息,严禁利滚利或预提利息现象发生。

4、逐步化解陈债。整合集体资产资源,民主确定债务化解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偿还集体债务。

七、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1、民主议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年初一次议定,由村委会提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人员讨论通过,形成书面记录,报镇审批后实施。

2、限额收取。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政策,按规定标准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资金。

3、专款专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弥补村干部报酬和村行政开支的不足,镇不得统筹、平调使用,不得随意预收、透支或追加。

4、专账核算。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分村设立一事一议专账,专门核算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专账核算情况纳入理财公开范围,接受群众监督。

八、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1、理财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每村一般5-7人,任期与村委会任期同步。理财小组成员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熟悉会计业务,品行端正,正常履职,群众认可且年龄不超过75周岁,现职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组织。

2、民主理财。全面实行“先理财、后入账”的管理模式。民主理财小组应按月逐笔逐项审核财务收支单据,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收支单据不能入账。

民主理财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每年不少于四次(3月份实行总理财),记载和报告理财情况,公布理财结果。

3、财务公开。村级财务要定期不定期公开,每年公布不少于四次,有条件的村应每月公开,对专项的、重大的财务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开;对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求公开的专项或重要的财务活动,村集体应当单独公布,并附其说明。财务公开资料须及时整理归档保管。

本制度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制定相抵触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2

根据国家及上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资金、资产和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切实维护集体与成员的利益,主动接受杨树房街道“三资”监管中心的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收支管理。本社所有收入必须进入本社依法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对生产经营性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福利性支出、管理费用以及建设项目支出要加强管理,并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等非生产经营性支出。

二、严格财务审批。本社财务支出须有事由说明和经手人、证明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经“三资”监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要规范使用票据,各项支出原则上须使用税务或财政正式票据。

三、严格民主理财。本社须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例会,对各项财务收支实行“集体审议,会签审批”。财务收支情况要按月逐笔逐项在村务公开栏明细公开,重大经济财务事项必须接受监事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四、严格收支预决算。本社预算必须坚持“收入合规、支出有度、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年初预算、预算调整、年终决算、收益分配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严格监督执行。

五、严格资产管理。本社所有的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设施要建立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出让,购置、处置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须履行民主公开程序,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六、本社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街道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社实际情况,可参照村级组织报酬标准执行。村党总支、村委会、村监会成员及在村委会开支的村委会聘用人员在股份经济合作社交叉任职管理人员的,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报酬。

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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