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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16 20:52:39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此文共3649字]

**县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农工办〔2019〕3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办〔2020〕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市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持续推动我县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思路

到2022年,我县完成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创建万福镇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镇,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三、试点内容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的工作方向,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建立村“两委”定期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3、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4、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电商、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主体、新领域党建工作,持续巩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二)健全“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

1、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村务监督推进村务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执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四是创新村民自治形式,发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积极作用;创新民主协商的形式和内容,切实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深化民主自治的广度和深度。

2、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集成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组件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向村民公开法律服务咨询号码。探索司法工作专业人员担任“法治村长”制度,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六是增强广大村民的法治理念。要注重树立和培养广大村民人人重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思想,养成依法治村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以法的思想、理念和方法把乡村治理好、管理好、发展好。深入推行依法治村,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注意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有效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买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三)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及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方面矛盾,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和“民转刑”案件发生。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落实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全面建成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实现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2、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一是实施“六无”(无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邪教人员、无涉毒人员、无传销活动、无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村居创建,2020年创建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创建率达到97%。二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垄断农村资源、插手基础设施建设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农村“雪亮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农村治安防控力量建设,深入推进乡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90%以上。三是深化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专职化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委员的政法专项津贴落实。完善规范农村警务室建设和驻村民警到村任职工作机制,力争驻村民警进村两委班子率达100%。

(四)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1、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 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

2、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委员会、党群之家、民主大院、村民议事会、村民说事室等社区协商平台,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

3、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时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方法步骤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分试点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为单位开展三级创建。

(二)试点单位选择。万福镇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镇,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各乡镇创建示范村名单附后)。试点示范单位的选择结合各乡镇实际,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三)试点方案制定。试点方案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案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三治”融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

(四)试点单位报批。各乡镇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至县委农办,县委农办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进行审核批复。

(五)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县委农办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分别对试点示范乡镇和村进行调研督导、绩效评价;2023年一季度,省委农办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对全部试点示范县、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全省乡村治理示范县、示范村镇”荣誉称号。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各乡镇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县委农办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司法局为常务单位,涉及乡村治理任务的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乡村治理工作会商机制,明确任务职责,统筹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推动中央有关乡村治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乡镇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选择要重点考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支持的地方、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较强的地方、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地方以及工作力量、工作机制、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根据当地村情农情、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动态管理,有序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三)聚焦问题,尊重实际。围绕乡村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探索,基层干部群众要大胆实践,充分村中农村文化传统、生活习俗和生存方式,补齐农村治理短板。

(四)规范提升,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联合调研,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提升。通过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的形式,展现试点示范村镇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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