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8年法治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处指导下,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市统计工作任务,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统计法治建设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市统计局通过召开全市统计工作推进会议、第四次经济普查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和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督查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迅速将各级政府的要求传达到全市统计系统。
(二)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执行落实全区统计工作相关要求。为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及各县区法治工作必须明确工作目标,突出责任到位,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围绕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任务重点,制定了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统计法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二是召开了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全年的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局党组与班子成员签订了《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会议要求法治工作要继续坚持依法统计这个基本方针,把握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统计中心工作这条主线,抓住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这个重点,注重统计执法效果,更好的发挥了统计法治工作的保障作用。三是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有任务”的依法行政责任制,在全局上下营造全员执法、人人有责的统计法治工作氛围,适时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职工会定期研究布置统计法治工作。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为营造了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我市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一是利用多平台为载体进行法治宣传。利用局内网、局微信平台、电子屏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统计法规内容等进行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培训会加强普法宣传。局召开的统计业务培训会和经济清查培训会上均开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发放统计法规方面的宣传材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局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及市普法办组织的其他宣传节日里,我局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义务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册),解答群众来访咨询50余人(次)。通过数次法治宣传,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了群众法治理念,营造了人人知法、晓法的氛围,推进了依法治路理念深入人心。
(四)强化数据监管,注重执法检查效果。
按照省局相关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数据异常单位进行查询、核实。对数据增幅异常而无报表说明的,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必要时及时进行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统计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坚决杜绝代报、瞒报以及联网直报的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时发现,个别企业统计基础台帐不健全。现在大部分是通过联网直报上报,很多报表都是电子档的,所以企业在上报后,也没有及时将纸质报表进行整理和归档。个别统计人员业务不熟悉。导致对填报的数据指标理解不准确,有错填、漏报现象。
我局法治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发挥了较好作用。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法治工作还限于完成省局布置的任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较少;统计执法人员少且执法经验和法律业务水平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县区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且与统计专业工作繁忙的矛盾急需解决。
三、2019年法治主要工作思路
(一)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督查和督促,切实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继续采取多形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和相关条例,坚持不懈地贯穿于日常统计、各大型普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之中,切实提高各行各业统计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综合素质。
(三)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继续对全市法规统计业务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执法考试,严格执行统计方法治度和统计执法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统计人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上水平。
(四)有效发挥统计法治工作的作用。定期开展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指导联网直报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规范化制度,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提高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效的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