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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4-08-29 11:53:27
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此文共2582字]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第一次中央编委会议上强调,机构编制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要求理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

一、存在的困难

(一)职责管理难

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和“放管服”等改革的深入开展,县级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工作量剧增,受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限制,对应上级几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到县级再次分配难度加大。比如,曲靖市机关事务局是市级直属单位,承担着市直部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因事业单位限额管理,XX县未设立机关事务局,相关职责分散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工信商科局等,上下不对应,造成工作不能有效衔接。再比如,这些年来,自然资源系统和乡镇(街道)政府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缺乏协调配合机制,导致农村建房混乱,违法建设大量存在。可以说,农村宅基地审批基本处于缺位状态,这是自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XX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一个短板。

(二)编制管理难

按照“编随事走”原则,新组建或者职责调整机构应根据职责增减相应增减行政编制,实际操作中没有科学的量化标准,一般凭经验摸索,不能保证科学合理;大部分政府工作部门因编制紧缺导致部分机构核编较少,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加上攀比心理和本位主义,各部门都想争取部门利益最优化。横向比纵向比,找出对部门有利的理由提出调整机构编制要求,导致县直机关存在编制上的“贫富不均”。比如县纪委监委系统(含巡查机构)行政编制116名,而县级其他使用行政编制的40家单位(不含政法单位)编制总和仅名600名,平均15名编制,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编制不足15名,如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编制10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3名,除领导使用的编制外内设机构人员不足1名编制。类似情况较多,希望增加编制的呼声较高,增不增、增多少、怎么增,这个度也不好把握。再者,县级编制总量控制,无可调剂使用的行政编制,导致要求增加行政编制诉求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在应对各级巡视巡查、督察检查工作时,编制少人员少成了各单位整改问题的首要原因。

(三)领导职数管理难

按照《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中“县(市、区)级机关1至2名,内设机构较多、任务较重的综合部门和政法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1至2名副职领导职数”的规定,为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氛围,XX县除部分无事业单位或者工作任务较轻的部门核定1正2副或3副外,有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部门均核定1正4副。但由于部门行政编制总量少而领导职数增加了,加上科级改非领导较多,导致负责具体业务的行政人员减少了。特别是部分编制少、人员少的,领导身兼数职,很难找到办事人员,加剧了领导职数管理与编制管理的矛盾。

(四)动态管理难

部分单位对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当部门职能增加或职能需要强化时,大多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性和各种困难,要求增加机构,增加编制,而当部门职能弱化时,很少有单位站在全局的角度进行认真剖析,提出精简机构、减少编制,从而增加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难度,不利于机构编制效益,造成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实施困难。在编制管理上,由历史原因形成的编制过剩,造成编制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例如XX县农业系统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设置了很多事业单位承担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一些事业单位职责消失或职能弱化,而由于这些事业单位人员自然消化缓慢、自身素质难以满足调整岗位需要,导致农业系统大量事业编制资源和人员浪费,机构编制资源难以盘活。

(五)部门履职难

县级行政编制紧缺,大部分部门机关人员缺乏、职工年龄老化,内设机构业务很难安排人员承担,不得不从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事业人员到机关混编顶岗。类似XX县农业农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的县直机关情况大体一样,长期借到机关承担机关工作的人数有的甚至超过了机关自身的编制和人数。比如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21名,而在机关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多达60多名,大部分人为借调的乡镇卫生院事业人员。此类情况乡镇也比较突出,五个行政办公室主任除了扶贫办主任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任、党建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兼任外,其余基本是事业人员担任,其他业务人员也多来自事业单位,导致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不分,行政事务和公益职能不分。这样一来,造成了人事管理的混乱,对机关来说,借用事业人员,混编顶岗,人岗错位;对事业单位来说,人员被借出,公益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影响了基层服务百姓的效益;对个人来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受到影响,但又不得不服务组织安排。

二、对策建议

(一)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强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从党委角度和全局高度想事情、抓工作,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步调一致开展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党政机构职责有机衔接、相互统筹协调,进一步厘清关系、落细举措、明确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乡镇(街道)机构、综合执法体制、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下沉等各项基层改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严格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程序

持续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执行控编减编规定,科学统筹调配编制资源,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严格执行和参照《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加强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编制意识、严肃编制纪律,增强各级各部门懂编制、用编制和积极支持理解机构编制工作的自觉性,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营造良好环境。

为了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关注部门职能的调整变化,对职能弱化或消失的机构,及时减少编制或直接撤销机构;对于加强或新增职能的机构,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进行调整;对需要研究的机构编制事项,站在全局的高度考虑,通过纵向衡量、横向对比,从全局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提出设置意见;对部门间工作职能的确定,以整体优化、长远发展为原则,参照上级部门工作职能的确定情况,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合理划分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分工,科学配置编制资源,使部门间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相互协调,致力于建设一个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

(三)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服务发展”的要求,坚持向控制总量要资源、向科学管理要潜力、向创新机制要手段,服务工作大局,推进动态管理,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为基础,以建立用编核准制度为途径,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促进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

(四)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理念,理清思路,活跃思维,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强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编制意识、严肃编制纪律。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改善服务质量,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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