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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科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06 15:47:05
房地产开发科工作总结[此文共2170字]

房地产开发科工作总结

一、商品房市场情况

截止10月31日,批准预售商品房上市量27.74万㎡,同比增长20.19%;商品房销售量22.69万㎡,同比下降12.83%;商品房销售价格5749.17元/㎡,同比增长9.53%;商品房销售额13.05亿元,同比下降4.46%。截止10月底,全县商品房可售量6372套,商品房63.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48.93万平方米),去化周期商品房27.23个月,商品住宅25.22个月。2、3月份因受疫情影响,商品房市场交易惨淡,目前我县房地产库存压力相对较大,去化周期虽然偏长。随着复工复产以来,我县房地产整体情况健康有序,销售价格稳中有涨,未见暴涨现象,销售量也稳步增加。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疫情防控

为确保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开展,开发科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第一时间助力企业筑牢返岗防控安全墙。

采取措施: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参照建筑企业复工生产标准制定开发企业复工标准,联合黎城街道、卫生部门进行现场综合验收;二是全面摸排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实地了解项目开复工准备、防疫物资购置及项目人员等情况;三是加强现场指导,主动上门,精准服务;四是对已复工的企业,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控措施,压实责任,严格做好返岗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金前要提前报备,住建局统一预约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居家观察三天后才可到岗;五是督促开发企业加强卫生管理、环境消杀。

三月底,全县在建在售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已复工复产,及时的复工复产确保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常运转,也未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做好前期准备。

三、积极推动房展会工作

五月份开发科配合农房办积极筹措端午节惠民房展会,房展会已连续举办多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0年6月25日住建局举办“端午惠民房展会”,房展会取得圆满成功,25-27日签约222户,签约面积26364平方米,促进了商品房销售,活跃了房地产市场。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金湖商品房库存过高原因:1、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一季度商品房市场成交量低;2、金湖县人口少,人口呈净流出状态;3、商品房开发量大;4、部分楼盘房价偏高。

五、问题楼盘处置机制健全、无群访越访事件发生

为化解我县“问题楼盘”问题,2020年8月7日,县委县政府成立金湖县“问题楼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问题楼盘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目前我县问题楼盘处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2020年我县未发生问题楼盘群访、越访事件发生。

六、明年工作打算和具体措施

1、严格资质申领和资质延期的初审。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对首次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企业,严格审查其许可经营范围,并在工商部门年检有效期内。对要求其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初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审核。

2.按规定发放预售许可证。(1)在预售申报材料审核环节中,对上报材料按申报要求一一核对,全部达到要求后方可初审通过,报上级核准。 (2)到施工现场施工确认工程进度,遵循先到楼盘销售中心确认申请预售商品房确切地理位置。再到施工现场逐一确认每幢楼的施工进度,不轻信开发商一面之词,不走马观花审核大概,避免个别开发商虚报进度,对商品房施工进度未达到工程量25%以上不预发证,做到把好关。 (3)在网上材料及样板合同审查阶段,我们重点注意①预售数据与测绘部门的预测数据一致。②纠正样板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个别楼盘不按照国家相应的标准制定,对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的误差处理条款,损害购房者的利益的条款,坚决予以纠正。

3.严格预售房款的监管。在开发商领取预售许可证之前先要求开发商提供监管帐户并与银行、住建局三方签署预售房款监管协议。在实际监管中,开发商凭由银行证实的已存入监管帐户的购房款进帐单进行预售合同备案。在实际领用预售房款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发商须提供用途及余款额证明。从而在整个监管环节做到全程监控。

4、做好涉房信访保稳定工作。由于广大业主对维权意识的增强,开发科所接到的电话咨询、投诉现象增多。我科对开发企业的监督力度也加大。开发科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对违规的开发商给予警告,提醒或给予行政处罚。

开发科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明年工作打算和具体措施

1、严格资质申领和资质延期的初审。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对首次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企业,严格审查其许可经营范围,并在工商部门年检有效期内。对要求其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初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审核。

2.按规定发放预售许可证。(1)在预售申报材料审核环节中,对上报材料按申报要求一一核对,全部达到要求后方可初审通过,报上级核准。(2)到施工现场施工确认工程进度,遵循先到楼盘销售中心确认申请预售商品房确切地理位置。再到施工现场逐一确认每幢楼的施工进度,不轻信开发商一面之词,不走马观花审核大概,避免个别开发商虚报进度,对商品房施工进度未达到工程量25%以上不预发证,做到把好关。(3)在网上材料及样板合同审查阶段,我们重点注意①预售数据与测绘部门的预测数据一致。②纠正样板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个别楼盘不按照国家相应的标准制定,对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的误差处理条款,损害购房者的利益的条款,坚决予以纠正。

3.严格预售房款的监管。在开发商领取预售许可证之前先要求开发商提供监管帐户并与银行、住建局三方签署预售房款监管协议。在实际监管中,开发商凭由银行证实的已存入监管帐户的购房款进帐单进行预售合同备案。在实际领用预售房款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发商须提供用途及余款额证明。从而在整个监管环节做到全程监控。

4、做好涉房信访保稳定工作。由于广大业主对维权意识的增强,开发科所接到的电话咨询、投诉现象增多。我科对开发企业的监督力度也加大。开发科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对违规的开发商给予警告,提醒或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县委县政府的意见建议

1、运用信贷政策,降低购房门槛。如果下降首付比例,可能会释放更多购房需求,进而加速去库存。

2、控制土地溢价,减缓房价上涨。土地价格过高,必然导致住房高端化。

3、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鼓励安置群众选择货币补偿;将部分库存商品房源用于拆迁安置,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

4、有计划出让土地,控制商品房开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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