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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的调研

时间:2024-02-16 20:52:32
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的调研[此文共1805字]

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的调研

为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委编办联合市教育局对我市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公办幼儿园基本情况。截止2019年9月,我市分布在各主要城区的公办幼儿园共有11所,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承担着为学龄前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等职能,对我市的学前教育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2.教职工编制及使用情况。全市11所公办幼儿园共核定教职工事业编制231名,平均每所幼儿园21名,实有在编人员共113人,平均每所幼儿园10人。

3.人员配备情况。全市11所公办幼儿园共有教职工448名,在编人员共113名,主要为管理人员和教师,其中,园长、副园长23人,财会、人事29人,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61人;聘用人员共335名,主要为教师和后勤人员,其中,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235人,后勤100人。

4.人员工资情况。在编教职工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由市财政统一拨付。聘用人员工资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各幼儿园经费的主要来源为按照统一标准收取的托儿费,其中20%上交市财政统筹,其余部分用于聘用教师工资保险、幼儿饮食等费用,目前,各幼儿园聘用人员工资平均为每月2000元左右,不到在编教职工工资的一半。

5.适龄儿童情况。11所公办幼儿园辖区内适龄幼儿数约3817人,在园幼儿数2418人,其中,大、中、小、托分别为562、650、614、592人,入园率为63.3%。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编教师比例偏低。我市11所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231名,在编制教职工113名,编制使用率为48.9%。11所公办幼儿园共有教职工448人,其中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为296人,在编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仅为61人,占20.6%;聘用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为235人,占79.4%,聘用教师流动性较大且水平参差不齐,学前教育教师缺口严重,严重影响了幼儿教育教学的接续性和办园水平。

二是聘用制教师待遇低队伍不稳定。聘用制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低,收入少,平均工资只有2000多元,与幼儿园在编教师相比,工资待遇差距大。在相同单位和相当工作量的情况下不能做到同工同酬,造成聘用制幼儿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思想不平衡、流动大,教师队伍不稳定。 

三是幼儿教育投入不足。公办幼儿园主要通过收取保教费来解决幼儿园的正常运转,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这类幼儿园投入有限。幼儿园除去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日常支出外,基本无额外经费对办学条件进行改善,因而教育质量和发展受到制约。由于财力及未纳入义务教育等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公办幼儿园财政投入不足,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四是公办幼儿园不能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园。我市现有的11所公办幼儿园,由于受财力等客观因素限制,主要对我市的幼儿教育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目前,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园率仅为63.3%,还不能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园。

三、几点建议

一是合理规划补充教师,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目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使用率较低,建议教育部门要合理规划,切实做好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每年充实一定数量的幼儿教师,做好教师的梯队建设。在抓好优秀师范毕业生招录的同时,为稳定现有优秀骨干幼儿教师队伍,在使用编制上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在岗非在编幼儿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符合幼儿教师任职基本条件,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的在岗非在编教师。

二是提高教育系统教师流动性,充实幼儿教师队伍。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源逐年下降、中小学富余的教师过多的实际,建议教育部门协调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在保持原有中小学教师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将部分富余的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任教,充实幼儿教师力量。

加大财政投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幼儿教师队伍建议财政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将上收统筹的20%托儿费全部返还给幼儿园,补充各幼儿园经费不足,提高在岗非在编幼儿教师待遇,逐步缩小差距,使优秀在岗非在编教师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表彰评比等方面,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权利,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幼儿教师队伍。

鼓励非公办幼儿园发展提高适龄儿童入园率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建议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措并举,大力发展非公办幼儿园,补充公办幼儿园的不足,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和教育不均衡问题。

四、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编制管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市委编办结合我市11所公办幼儿园的实际,按照《黑龙江省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幼儿园事业编制按照教职工与幼儿1∶6的比例核定”的规定,重新核定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11所公办幼儿园共核定事业编制231名,另核定227名编制作为控制数管理,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使用,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行在编管理与政府购买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同工同酬,进一步提高聘用教师待遇,稳定聘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年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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