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川初级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大理州教育局 大理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的通知》(大教语〔2018〕3号)及《洱源县教育局 洱源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的通知》(洱教字〔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
三、创建时限
按州、县教育局要求,2019年完成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建设任务。
具体步骤:
1、根据《洱源县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建设进度安排表》要求,对照《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于5月1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向县教育局申报复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①大理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学校申报表;②大理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学校自评表;③大理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学校自评报告(即对照自评分撰写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2、5月底迎接洱源县教育体育局的复查,复查达标后,向大理州教育局上报验收材料,接受省、州级验收和复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宣传栏、永久性宣传标语、提示信息牌;开展汉字书写竞赛、朗诵活动等,把国家、省、州各级有关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学校广大师生,增强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让师生充分认识到在所有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长效机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通过培训、考核等形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通过各学科教学培养和训练使学生熟练规范的使用普通话,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最终达到每名教师在授课、教案、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普通话成为校园日常使用语言。
3、发挥示范推广作用。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融入课堂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办好《红土地》校刊,进一步深化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渗透。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提高家长和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洱源县邓川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