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四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危害,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虐待、侮辱、敲诈、抢劫、强奸、纵火、投毒、凶杀、爆炸、绑架劫持人质等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故对师生造成的危害,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寿阳四中公共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发生的流氓团伙、心理变异的极端分子、反社会分子、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利用各种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造成重大危害。主要包括:
(1)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学校的;
(2)犯罪分子在学校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中实施爆炸危害公众安全的;
(3)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劫持教师学生作为人质的;
(4)犯罪分子持枪和使用爆炸装置武装劫持教师学生人质的;
(5)其他对师生实施虐待、侮辱、敲诈、抢劫、强奸、纵火、投毒、凶杀等违法犯罪和恐怖暴力犯罪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校园违法事件、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教育系统应对恐怖暴力事件工作。
(2)结合实际,果断处置。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各类预案的应急响应办法,果断处置,正确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物品存放制度,坚持每天24小时领导、教职工巡逻值班制度,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后,学校各处室,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五、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寿阳四中公共突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浩(校长)
副组长:王忠海(党支部书记)
朱新明(安全、后勤工作副校长)
闫文广(教学副校长)
王丽鱼(体艺工作副校长)
陈丽斌(党支部副书记 分管党务、政教、卫生防疫)
成 员:陈剑平(安全办主任)
杨海平(德育主任)
李永红(教导主任)
乔浩旻(总务主任)
马建国(办公室主任)
李宏伟(工会主席)
王会生(装备主任)
各班主任、体育教师、宿舍管理员、门卫及保安
主要职责:
(1)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协调处置我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建立健全学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
(3)研究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紧急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4)明确并落实公共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5)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协调处置公共突发事件;
(6)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治工作;
(7)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上报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指挥体系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实行县总指挥负责制,统一指挥
(8)根据发生的恐公共突发案件情况,迅速请示上级部门做出是否立即启动县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
(9)。根据公共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室。
办公电话:
主 任:朱新明(兼任)
副主任:杨海平、陈剑平(兼任)
信息员:陈丽斌(兼任)
负责学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协调学校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县局领导组和各项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单位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六、预防预警
(一)预防预警
1、认真落实安全、法制、应急知识进课堂制度,加大法纪教育和公共突发事件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加强对门卫、值班、巡逻及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学校应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信息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天眼”工程全覆盖。
4、确保学校保安队伍的人员素质,完善学校保安队伍的应急装备,全面提升学校保安队伍专业化水平。
5、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分别制订相应预防和预警的方案措施。
(二)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程序:学校信息员——校长——教育局办公室——教育局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公共突发事件的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值班领导和校长,不得延报。值班领导和校长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发现事件发生后,发现教职工应立即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办公室接到信息后,尽快通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办公室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教育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
1、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校长应立即带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快速召集应急队伍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2、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或向“110”报警,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3、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的发生。
4、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二)善后处理
1、确保事故(灾难)后学生情绪稳定,局面稳定;及时向县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及后期处理计划。
2、调查评估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信息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物资齐备、器材完好和可操作性。
3、资金保障:所需应急经费经县教育局、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纳入统一财政预算。
4、人员保障: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我校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体育教师和宿舍管理员等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人员组成。
六、培训演练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和心理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的快速反应能力。
七、建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现场指挥部
1、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一般在事发地附近选择有利地形设置,由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领导任指挥长,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县、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现场指挥部要按照县总指挥部的指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处置措施,并根据事件发生的紧急情况临机决断、有效处置。
3、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一般情况下,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警戒组、交通管制组、搜爆排爆组、医疗救治组、抢险救灾组、行动突击组、通信保障组、攻心谈判组和侦查破案组等若干专门工作组。
八、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一)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的力量
1、县教育系统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
2、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队伍。包括警戒、搜排爆和交通管制等方面的队伍;
3、消防部门灭火救援队伍;
4、医疗救护队伍;
5、电力、燃气管道和通信部门抢险队伍;
6、救灾增援队伍。
(二)先期处置
1、公安机关应急力量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先期赶赴现场,执行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群和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并立即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队伍出动。
2、县领导赶赴现场。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委、县政府。接到报告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反恐防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迅速赶赴事发地,组建现场指挥部。
3、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防暴应急机制,调动有关单位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各方面队伍的调动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落实;有条件的也可由现场指挥部直接调动。
到达现场的各支队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确定联络方式,组织好本部门的抢救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调动本部门力量增援。
九、处置恐怖事件的具体措施
根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的具体情况,在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参加处置工作的各支队伍,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