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货物运输合同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货物运输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货物运输合同1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车主、车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数量。
本批次货物运费价格: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xx角分(¥:xxx)。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装车时包装完整、整洁、无破损、无淋浴;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xx;
货物到达地点:xx。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按托运人及收货人要求装卸为主xx。
第六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xx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向托运人结算运费;
第七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托运方及收货人的要求,临时变更运输路线、到货地点而增加运输费用的,承运方有权向运输费用实际承担人收取。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对货物的毁损、丢失、盗抢、事故、雨淋潮湿,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产品变质,造成产品外包装破损、弄脏等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义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偿付给承运方给承运方违约金元。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运方二份、承运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货物运输合同2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谋求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托运人声明:
1.1托运方确认并愿意遵守本合同项下的条款规定。
1.2托运方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数量、体积与货物的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条运输货物:
2.1货物名称:
2.2运输方式:
2.3包装要求:
2.4收货方式及地点:
第三条承运区域:
3.1承运区域:
第四条运输时限:
4.1运输时限:
4.2乙方承诺的运输时限指:从乙方签收甲方托运货物次日计算开始,直至乙方向甲方收货单位交货止。
第五条费用及运费的结算方式、程序:
5.1运输价格及费用:
参照《价格表》 □保险费用xx‰
5.2运费结算方式及程序:
现结:
月结:每月xx日前双方核对上月运输帐目,送货单上的收货人签字,除非甲方收货人在收到送货单后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货物已经送达收货人,如有异议,甲方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在当月的xx号前付款给乙方。
其他:
第六条甲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甲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甲方可委托乙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7.2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7.3甲方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书面通知乙方。
7.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
7.5甲方有义务提前xx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发运计划;提前xx小时将所交运的货物送到乙方货场或指定地 ……此处隐藏12952个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货物运输合同10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税号: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货物
名称:
第二条运输信息
起始地点:
动达地点:郴州市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时间:
收货人等具体内容根据《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而定。
第三条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依《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的规定,以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1、4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装货前后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彩胶带、薄膜等下垫上盖,并用草包防漏:否则,所有漏损均由乙方赔偿。b、机运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c、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的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2、货物的起运
2、1甲方应将货物运输计划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起运时间到达起运地点装卸甲方货物。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起运日期承运货物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仓储费),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2、2乙方自受货后至送达交付前应负保管责任。货物交接双方必须点收点交,签证手续完备。收货时如发现偷盗、漏损,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货物到达目的地
3、1乙方应依《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时间,在运输到达目的地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货物。
3、2乙方交付货物时应注意货物过磅数量,交付收货人的货物质量及数量以收货人签字的《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立即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收货人的签字内容。
3、3乙方应向收货人实际交付货物后将经收货人签署的《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及过磅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并以此与发票作为结算的依据。
3、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目的地或收给错误的收货人,则乙方应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将该货物改运至《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到达地点或收货人。
3、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应按该车次总运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延期造成货物变质的,还应另行赔偿货损。
3、6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收货人交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四条安全责任
1、乙主应负责货物在途期间的安全,《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合理运输损耗外,如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包括车辆超载)造成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变质、污染而被收货人拒收时,乙方应无偿将拒收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要求甲方就该笔货物支付任何运费,且要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
3、运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损失。
4、乙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和收货人,乙方对此应予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转交第三方运输。
6、由于乙方的操作原因造成的任何对人员伤害、环境污染或公共设施损毁,乙方负全部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收货人的良好沟通这,发生异议或争议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不得与甲方收货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第六条保险和保密
1、本合同项下与运输业务有关的车辆及责任等保险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承担。
2、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保险受益人为中国外运湖南公司,保险险别为内陆运输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索赔,甲乙双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索赔事宜。
3、乙方应保守本合同签署与履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甲方商业信息、甲方之收货人等情况),如乙方违反此条款,对甲方利益造成的损害,甲方有权在运费中扣除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含税),额外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不认可。
2、结算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按批次结算,每批次运输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天内转账支付。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并提供政府部门证明文件,根据该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延期履行本合同、部分履行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同时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本合同一方严重违约,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一条其他
1、签约前乙方向甲方账号打入元(¥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生效条件,顺利运输完成后退还乙方。
2、《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往来电子邮件、传真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本公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5、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郴州龙女物流货运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