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租赁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 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及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 ,结构 。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详见附表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及出租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
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每年租金为 元。
2、甲、乙双方约定每 个月交付一次租金,每次交付租金总额的 %由 年 月 日起交付租金。
3、租金交付日起,厂房及设备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支配。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 天内付款。
四、厂房及设备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办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爱护该厂房及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对厂房装修或增设备的;应由甲方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及设备的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及设备转租,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及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3、归还设备按附表清单如数归还,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当予以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购置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隐瞒事实,不得利用厂房及设备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的滞纳金。
5、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及设备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十二个月的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付甲方十二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厂房产权问题及设备所有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乙方十二个月租金赔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证件号:
承租方:
证件号:
证明人:
证件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乙方工厂拆迁,需要短期租用仓库存放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条款: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璧山工业园区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3600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仓储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20xx年6月26日起至20xx年6月25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价格以本合同价每年递增5%。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租金共计人民币820800元,大写捌拾贰万零捌佰元。计算方式;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9.00元包干(含库房的水、电费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元包干),每月租金计68400元,大写陆万捌仟肆佰元。
2、房租按季度交付,乙方应于每季度末31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
3、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的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五、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说明、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合理改建。
六、转租
乙方不得转租。
七、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30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 ……此处隐藏6666个字……/p>
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人同意,但应告知承租人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人承担的义务。
2、承租人如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签约: 乙方签约: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 篇10合同编号:
立合同双方:
承租方: 中港第三航务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优质、按期完成,经双方洽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租用船舶的名称、型号、规格
(船名), 型号、规格等详见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担 ,及配合现场(海上)的一切施工作业 。
(二)、出租方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性质或航区。如有改变需征得承租方同意,并经航管部门批准。
五、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暂定),准确租期以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通知为准。租期自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并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计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结束。租期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六、租费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费为 元/月,单价 元/天。月租费中已包括:船员工资、劳务费、淡水、机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税金、燃料费等一切费用。不足月的租费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二)、船舶的避风由出租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不能作业的天数按 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凭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租费。承租方按双方书面确认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出租方开具正式的发票收取进度款和结算款,并应指明开户银行账号。承租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七、双方的各自职责
(一)、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船舶现场的调度工作。
(二)、出租方必须保证船舶设备完备,轮机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员,并符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要求。若因出租方船本身或操作原
因,使承租方蒙受损失,出租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损失赔偿)。
(三)、出租方必须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证书、国籍证书、船员证书、航行证书、营业证书、驾驶证照、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等)及港监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如出租方证件不能被港监、海事、航政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有出租方承担。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适用本工程作业,承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五)、出租方需办理船舶一切险和船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员保险保单复印件。
(六)、出租方原则上不得调换已被海事部门审查认可的船长、轮机长。如需调换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实施。
(七)、对于出租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对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负责,承租方免于责任。
(八)、出租方必须听从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停泊;确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九)、出租方船员应保管好承租方的货物及物品,租船结束后如数归还给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灭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十)、若因大风等自然灾害给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与环保
(一)、双方均应加强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二)、出租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出租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出租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出租方自负。
(四)、出租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五)、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出租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出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承租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七)、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内,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经航管部门确认为不能继续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将被租赁船舶调离,如擅自调离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二)、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一切生产调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员不服从指挥调度、未经承租方调度同意而私自调动船舶或为第三方作业,承租方除不负责此期间的租费外,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 元的违约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处理或船舶缺员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开航、作业的,该期间的租费承租方不予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 元的违约金。
(四)、合同期内出租方如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航行、作业、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根据施工需要及工作情况,遇国家、政府、业主要求缓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缓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未经承租方书面授权专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确认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