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条 xx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是xxxxx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于保卫科的办事机构,直接受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各科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第二条 组织开展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推动专项斗争重大政策措施的拟定和实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第三条 向领导小组提交专项斗争进展和重大战果报告,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建议。
第四条 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相关请示,提出办理意见建议。
第五条 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收集准备会议资料文件,收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第六条 负责对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定期或不定期制发工作情况通报。
第七条 负责与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具体对接,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等。
第八条 负责对各科室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提出考核建议报领导研究。
第九条 负责总结推广xxx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及时向xxxxx扫黑办报送。
第十条 负责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办理、文稿起草、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xxxx扫黑办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