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为了切实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积极推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春运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春运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必须做到:
1、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车辆超员超限道路运输管理办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杜绝违法现象。
2、驾驶人员及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方可运营。
3、 配合公司搞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按要求整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不疲劳驾车,酒后驾车,不开英雄车。
4、严禁携带“三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乘车。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自身应急能力。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不同方法,围绕保护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保持春运期间的通讯畅通有效,确保安全急、特情况和重大服务投诉的联系处理。
7、积极配合上级和公司开展的各项春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8、杜绝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奖惩办法
春运结束后,对全面完成本责任书责任内容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表彰奖励,因违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线路:
安全员(签字): 驾驶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