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协 议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上简称为“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上简称为“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向用户或者需方出售产品、乙方具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和销售能力,为了节省甲方的销售费用支出和发挥乙方销售渠道的作用,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销售代理产品的名称为*****;销售代理产品的地区为 ;销售代理产品的项目为 。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乙方应把甲方的资金信誉情况、业绩和资质、技术能力、商务条款、报价合理性等信息传达给用户,并对用户解释。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乙方应广泛收集用户信息和生产需求信息,争取用户对甲方产品的信赖,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乙方应熟悉甲方的业绩和能力,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四条甲方的职责范围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甲方提供必要的资信证明、业绩资料、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甲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和交货期满足项目要求,保证按招标文件。相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规定制造和供货,甲方对所供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保密
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六条佣金额
甲方中标后,乙方的佣金金额为
第七条支付佣金的时间和付款方式
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业主的预付款之后,在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 人民币,当甲方收到业主第二笔付款时,在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 人民币的佣金。乙方提供服务发票。如果甲方违约,按每日浅粉之五违约金赔偿乙方。
乙方汇款账户:
第八条差旅费
双方在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二发生的任何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日签订时间: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