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业务服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制度与措施
滨海新区图书馆业务部积极落实《滨海新区图书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行活动方案预审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业务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在组织阅读推广、展览等公益活动前上报活动方案、项目申报表等相关文件,待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通过后,上报领导班子成员审批监管。
2. 在公益活动准备阶段,对涉及到的参与人员、活动课件、展览内容等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提供特色化优质公益文化服务内容。
3. 在公益活动开展过程中,具体组织者进行现场全程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4.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服务图书馆网络文化建设,发布公益活动宣传等内容确保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保证任何信息的发布经过主管馆领导审核、报馆长或总支书记审批后,交由馆办公室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