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旗、国徽、国歌规范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中共市委办公室:
接到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国旗、国徽、国歌规范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整改的通知》后,西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和县政府*****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与9月10日上午在县委小礼堂组织召开由县局直和乡镇各单位专项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国旗、国徽、国歌规范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整改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全县各单位在9月20日以前深入开展自查并整改落实到位。现将全县各单位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9月12日,各局直单位和乡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规定,做出书面自查报告。从报告中反馈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存在旗台规格不标准的情况,有些单位因为场地问题,旗台设立在楼顶;个别单位未按规定时间节点进行升降国旗;一些单位的国旗规格不标准。
9月16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规定,对我县00个乡镇(办事处)进行排查,经查所有单位均能按规定悬挂国旗,但仍有土地局、商务局等单位因为场地问题,未按要求建设升旗台。部分未建立升旗仪式台账。
9月19日,县委***室对以上有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所有单位都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规范使用国旗、国徽和国歌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全县各单位规范使用国旗、国徽和国歌的自觉性,维护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尊严。
中共000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