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员工保密协议书
xxxxx
保 密 协 议 书
编号:
甲方(员工):所属部门:职务:
乙方(企业): xxxxxx公司
鉴于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
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及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 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 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网络传播、 转让
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管理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甲方在职期间不得打听公司其它人员的工资金额,不得将个人工资告诉第三者。公司一旦发现甲方存在违反此条款之行
为,即日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并扣除甲方工资的20%作为公司的补偿。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保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
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
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本站向你推荐WwW.)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都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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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协 议 书
编号:
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管理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六条 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 不得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内担当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的上级领导批示,不得擅自销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商业信息的文件、资
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不得擅自修改、增删任何形式的载体上记载的原始信息;不得擅自调试或变更设备仪器的参数,修改电脑网络服务器等设备数据,拆装生产办公等设备装置。
第八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九条 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所接触和知悉的,属于乙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为: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方式: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
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
保 密 协 议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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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在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
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
……此处隐藏2872个字……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3. 乙方在入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5. 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方转让。乙方没有申明的,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 物质技术条件、有关的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
三、
1. 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泄露秘密信息。
2.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员工保密协议书》
3.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4.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5.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6. 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7.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若乙方乙方自愿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
8. 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支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方类似的产品或者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10.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二)、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1.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四、 保密期限
1.
2.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3. 且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①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②③乙
五、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甲方实际损失额)。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 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
——《员工保密协议书》
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3.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六、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面协议有抵触,均以本协议为准。
3有权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年月日
第五篇:员工保密协议书1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涉密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为充分维护甲方企业利益、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乙方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和甲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保密的各种信息和资料。
二、本协议的涉密岗位:岗位。
三、根据甲方相关规定,经过竞争上岗或根据工作(生产)需要,甲方分配乙方到上述涉密岗位工作。
四、乙方在甲方涉及商业秘密的要害岗位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严格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乙方如未能履行职责或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造成泄密,甲方可依照规定追究责任,并视情节做出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提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从通知之日起,甲方有权立即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乙方到非涉密岗位工作。
六、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方与乙方约定以下竞业限制内容:
乙方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的,应继续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20个月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竞业限制期内每月按三百元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每月末自行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经济补偿金,逾期一月未领取的,乙方自愿放弃该月经济补偿金。逾期三个月未领取的,乙方自愿放弃全部经济补偿金。乙方放弃经济补偿金的,不能免除其上述竞业限制义务。
七、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甲方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仅须对甲方承担保密义务,无须承担上述第六条竞业限制义务,同时甲方也无须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