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
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14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14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计生办
2014.7.5
第二篇: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及
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镇2014年度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结合我镇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及《省条例》的实际,对全镇营盘等6个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务的理念,全面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自治机制。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负总责,并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联片、党委成员联村、站办所包村包户的工作新机制。年初,与各村签定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坚持计生专干月汇报例会、站办所、村支书主任定期汇报工作制度等措施,确保计划生育专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1、抓好政策理论的学习。从思想上敲响警钟,充分利用镇村人口学校,及时将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政策予以传达,不断扩大宣传面,并督促各村支部村委会和镇属单位负责人加强管理,杜绝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抓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计生药具的发放。向育龄妇女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
3、抓好各类数据、资料的报送和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按规定时间向县计生局报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计表》、《计划生育报告单》等各类报表,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强化措施,建全制度
镇党委、政府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计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先决条件。每一名镇党委成员挂联包抓一个村或一个单位协调解决计生工作。镇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计生工作专题会,对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坚持依法行政,狠抓工作落实
全镇共辖6个行政村,4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085人,2014年全年出生人口11人,累计落实各类节育手术25例,征收社会扶养费 0.8 万的征收任务。每季度将收社会扶养费上解镇财政所,无坐收坐支、白条收费现象。兑现落实独身子女保健费 1210元;计生奖励扶助资金43200元37 人;特别扶助资金2400 元2人。统计、财务报表资料报送及时 ……此处隐藏3350个字……询活动。为了使广大计生干部学好法、用好法,每一个月对计生专干进行培训。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培训,使计生干部和群众全面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增强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近年以来,我乡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部门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
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结合本乡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维护上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生育法自检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和透明度,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流动人口管理难、社抚费征收难、队伍保持稳定难。在将来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实事求是,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我乡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柏洋乡计生办
2014年7月10日
第五篇:米亚罗镇2014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汇报
米亚罗镇2014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自查汇报
按照县计生委的要求,我镇计生办及时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自2014年8月1日起,严格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和落实 。自2014年以来,我镇相继制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操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如一孩、二孩生育证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等,我镇都根据制度规定,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两地公开,同时还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每件事都做到公示七天群众无异议后再办理。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 我镇自2014年以来,每年都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在清理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镇里出台的文件有越权做出乱收费、乱罚款和随意增加育龄群众义务等内容的规定。
三、行政管理规范 在行政管理上,我镇计生办对再生育审批、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等,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办理或审批;在办理生育服务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明都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
四、奖惩落实我镇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落实奖励优待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不漏一人。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行政处罚程序来进行,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征收按标准执行。在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上,严格遵守“镇收县管,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统一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专用票据,并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做到收支两条线,按照“经办人经手,主任核实,领导审批”的程序,坚持实报实销,杜绝了社抚费挪用、坐支等不良现象发生。
五、监督机制健全 我镇计生办对计生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上都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计生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在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开,一般事务在计生办政务公开栏公开。为拓宽计生监督机制,我们除了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还专门指定人员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众逐一解答信访中提出的疑难问题。此外,我们每年还组织开展民主行风评议活动,聘请县、镇人大代表、镇纪委领导、育龄群众代表担任行评监督员和行评代表,加
强了对计生办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监督力度。使我镇计生办从未发生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案件。
六、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 一直以来,我镇十分重视计生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一是健全行政执法领导机构,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由镇主要领导挂帅,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经常抓;配齐配强镇、村计生工作队伍,并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及奖励考核办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二是学习宣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抓好入户宣传和集镇宣传、咨询活动。为了使广大计生干部学好法、用好法,每一个月对计生专干进行培训。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培训,使计生干部和群众全面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增强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近年以来,我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部门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结合本镇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维护上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生育法自检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和透明度,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流动人口管理难、社抚费征收难、队伍保持稳定难。在将来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实事求是,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我镇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米亚罗镇计生办 201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