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某某镇某某街79号雷松华(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地址、面积
1.出租房屋地址:2.出租房屋面积:30平方米。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1日止,租期四年,房租不变。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经营化妆品销售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和其它设施赔偿。
4.在该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该门面租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为元(大写: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金额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三、四年租金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交清,甲方收款后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租金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乙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按时交纳经营当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并承担该房屋的水、电、卫生等费用。
第六条 房屋装修及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照价赔偿。
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应把装修方案书面报给甲方,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乙方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经营餐饮,其他行业可以。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经营范围;(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到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交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2.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5.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经营范围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7.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8.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把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逾期未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第九条 乙方安全、卫生责任
乙方在租赁房屋经营活动期间,应做好门前卫生三包及防火、防电、防盗、防经营当中人身意外伤害,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如随心所欲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一概不负责。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