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书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合同法》和___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港运至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货物于_____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全船运费为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等部门 1
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文书要点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概念
我国《海商法》第41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方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是一方当事人,通常称为船方,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另一方当事人,称货方,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海上货物,包括动物和由托运人提供的用于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的装运器具。
2.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承运人对货物运送负责的期限。承运人以集装箱方式运送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在承运人掌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的免责范围。我国《海商法》第51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责任:第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第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第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第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第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第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第七,在 ……此处隐藏2487个字……运方工厂指定车间
内。总计费用含保险(人民币)为;万元,货物安全卸后托运
方在一周内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承运方,如有拖欠,承运方要收取滞纳金 (总
费用10%)计算。
1、 承运方发出的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的规定标准:
(1)通过当年的年审的车辆。
(2)排气量经过检测并达到国家标准。
(3)车辆上必须携带消防灭火的设施。(如灭火器)
(4)禁止司机违章驾驶。
2、 承运方车辆到达厂区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厂规:
(1)厂区内限速缓行。
(2)禁止鸣笛。
(3)装车限高。(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
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
过2.5米。)
(4)厂区内禁止吸烟。
(5)装车完毕后必须有防倾倒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托运方责任
1、 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具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有牢固外包装,且外包装无异状,其内货物的损坏、缺少,由承运方负责。
(二) 承运方责任
1、 货物未按时抵达目的地,且给收货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承运方应支付托运方合理的违约金,但不超过本次运费的百分之五。
2、
3、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20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第五篇: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现有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输货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项目
1、
2、
3、
4、
5、
6、 货物名称、性质:强化地板及其附属材料。 装货及卸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由各自的收获授权人签收。 货物包装方式:纸箱或托盘包装。 运输质量;数量无短缺、包装无破损。 装卸责任:由乙方负责。 保险方式: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合作区域、价格及结算
1、 双方合作区域:江苏、山东、四川、重庆及上海等地,如有增加则双方另外
补充;
2、 合作价格:没包单价12元;
3、 付款方式:月结,每月25日对账,并于下月15日结账。
第三条服务确认方式
1、
2、
3、
1、
2、
3、
4、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输手续,并按双方认可收费标准开具物流单。 货物名称及数量、重量等详细资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运输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对甲
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不受污染,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全额的赔偿义务。
5、
1、 货物交由乙方运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暂扣、留置所承运的货物。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运输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每
迟延一日,按运费的3‰支付迟延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第四条
部承担;
2、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
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甲方损失;
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
失赔偿甲方。如引起甲方买家索赔的,乙方同样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甲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4、 乙方如违反双方的约定,不论以何种理由暂扣、留置甲方交运货物的,导
致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交付收货人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5、 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甲方应付运费中直接扣除;如
运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甲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
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
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
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否则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不履行此项义务方承担;
第六条
第七条
甲方:
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