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第二篇:煤矿税收自查报告
珙县蜀南煤矿自查报告
珙县国税局:
我矿根据8月3日煤炭税收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我矿2014年至2014年7月的帐务进行了认真的清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2014年度自用煤11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10×180=19800元,补缴增值税2277.88元。
2、2014年度销售30745.05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另有3210吨电煤因市场原因,已运至凤天火车站货场,至今未销售,经自查有2320吨原煤未计入销售,应补计收入180×2320=4176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48042.48元。有自用煤150号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50×180=27000.00元,补缴增值税3106.19元。
3、2014年1━7月销售24471.4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有自用煤9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90×180=16200.00元,补缴增值税1863.72元。
4、我矿于2014年底经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属正常生产企业,经查无进项用于在建工程的费用,农产品收购均按实开具抵扣,无多开虚开现象。
5、以上共计应补缴增值税55296.21元。
特此报告
珙县蜀南煤矿
二○○七年九月九日
第三篇:某某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某某农业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某某地方税务局: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14】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14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 1
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某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 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以上自查情况,请审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安市支行 2014年4月12日
第四篇: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
会计科: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我科对2014年度至2014年度房产税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未发现问题。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按照税收法规执行。
2014销售处财务科 年6月4日
第五篇: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14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
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