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关于扶贫工作差旅费报销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卫健局、财政局:
按照凤财发(2019)89号文件《关于开展扶贫工作中差旅费管理和报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安排,我院对2017年以来扶贫工作中差旅费支出情况做了一次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在制度建设及纪律执行方面。我院严格按照《凤翔县县镇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法规规定,建立并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下乡扶贫签到制度,通过自查,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扶贫差旅费等现象。
二、在支出标准执行方面。下村扶贫差旅费严格按《县县镇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实际出差天数,每人每天5元标准报销。通过自查,不存在违规扩大扶贫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报销标准情况。
三、在审批和报销管理方面。我院严格按照出差审批制度要求,所有下村扶贫差旅活动都必须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严格审核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凭证是否合规完整。通过自查,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报销单据。
通过本次对扶贫差旅费报销情况的自查来看,我院扶贫差旅费报销基本合规合理。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使我院各项工作运行更加规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