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
根据贵委《关于上报增量混改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的三项混改任务,我司领导班子应对混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上手精心谋划,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摸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集团公司层面
股权由省政府国资委持股60%,电投持股40%,从改革实践中可以看到,涉及集团层面的改革与子公司层面相比,更具有特殊性、复杂性、挑战性等特点,引进民营资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从集团层面看,铁投集团目前不具备混改的条件。
二、子公司层面
(一)公司3家,一是由于现行铁路建设制度均为委托代建,无法参与混改工作;二是由于省内客运铁路总体上仍然是自然垄断行业,且运营收支矛盾明显,难以吸引民营资本参与铁路建设,在此殊情下,现有的铁路子公司进行混改的条件暂时不具备。
(二)现有三产业公司中,其中,集团西南公司对接,协商成立合资公司,拟确定伊真集团作为民营资本参与方;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设立合资公司,已经向工商局办理相关企业设立前期手续。在物业服务方面开展混改工作,寻找合适的民营资本方,合资设立相关产业公司,目前正在加快完善物业公司设立方案,积极持续推进混改工作。待上述混改任务全部完成后,我公司市场化项目混改比例将接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