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特承诺如下:
一、加强领导
继续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教育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确保统计工作必需的人、财、物等条件,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培训
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按时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和会议,采取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模式,抓好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提高质量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与分工,建立奖惩机制,切实做好XXXX教育事业统计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资料,确保实事求是、数出有据。不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虚报、瞒报、伪造、编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不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打击报复。
(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人员:
责任科室主任: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