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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三级联动巡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4-05-15 00:11:25
政法委三级联动巡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的情况报告[此文共12230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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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八、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0日,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精准指出了县委政法委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3个方面存在的23个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郑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于11月9日、19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县委政法委根据反馈报告科学制定了《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十二届县委第八、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共制定具体整改措施51条,切实把巡察整改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12月1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集中整改,所有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泛泛而学,不深不透。通过知识测试了解,政法委14名党员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60分以下3名,占比21%。其中,13名党员在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9名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内容答不全、甚至答不上;以及部分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中的“四风”问题等相关内容掌握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每个干部必学的内容。利用书记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对贵州对黔南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知识的学习。二是每年至少开展2次政治理论水平测试,确保应知应会知识正确率达100%,及格率100%。

落实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由常务副书记杨曦上了1次党课,进行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2次政治理论水平测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后,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业务理论知识考试1次,通过多形式、全覆盖的活动,系统的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对贵州对黔南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极大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特别是政法工作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已整改完成。

(二)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同虚设。如,2017年、2018年班子均未开展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学习;又如,2019年至今以“主题教育”、“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代替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学习。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每年认真研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个季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及学习方式。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3日,每次明确1-2名主题发言人)。

落实情况:分别于2020年11月21日、12月29日开展2020年第三、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活动。组织县委政法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或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采取个人自学、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24个条例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只是储备。2021年4月26日,组织进行了2021年度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已整改完成。

(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重要决策事项不按规定进行报备。接受监督意识弱化,与纪检组联系沟通不够密切。2019年至今,在书记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参会不多。县委政法委研究“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时,未按照《关于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瓮纪通〔2019〕6号文件要求,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报备,及会后存档备案。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关于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瓮纪通〔2019〕6号文件的学习理解,严格落实文件规定,修订完善政法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对委机关“三重一大”会议严格按规定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提前报备,及会后存档备案。

落实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政法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确保机关“三重一大”有章可循、按章进行。二是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召开“三重一大”会议,严格按规定向县纪委县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组进行会前报备及会后存档备案,县纪委县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组组长蔡正权、副组长朱世江分别参会作指导。已整改完成。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一是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至2020年8月,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从未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其中: 2018年、2019年是以干部职工会代替书记办公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0年8月前仍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到位。2018 年以来,3年的领导分工文件除分管领导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均未明确对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对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三是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年度“三述”报告。班子成员杨曦、李顺达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措施:一是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每年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二是建立和调整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三是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2019年12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报告内容进行报告。

落实情况:召开1次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对全县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后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机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一名分管副书记负责意识形态工 ……此处隐藏7534个字……题党日活动方案,按时保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做好资料收集,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全程做好会议记录,认真编辑审核工作简报,收集收全会议图片及发言材料、领导讲话等相关活动资料,扎扎实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政法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按时保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好资料收集,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全程做好会议记录,认真编辑审核工作简报,收集收全会议图片及发言材料、领导讲话等相关活动资料。已整改完成。

(二十)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好。如,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县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会和“三重一大”会议共计32次,其中书记参与的仅有6次;又如,2019年5月6日、20日、7月11日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经费事宜,书记先表态,其他副书记才表态。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出席人数应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举行,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原则。

落实情况:已修订完善《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会议的各项工作均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会前由综合科收集、整理相关议题及资料,按程序报请主要领导,确定会议时间,确保参会率,同时会中积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确保会议质量。

巡视结束后,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19日、3月11日、5月6日、5月21日召开过5次书记办公会,会议均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召集进行,会前严格按照程序向第七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会议均邀请第七纪检监察组领导到会指导,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已整改完成。

(二十一)政法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因教育监管不到位,统计县政法系统干警违纪违法近几年来受处分增幅较大。如,2017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1人,2018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8人,2019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27人。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政法干警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政法干警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二是强化纪律作风整顿,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强化纪律风险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查找发现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四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建立党委政法委协管协查政法干部制度,推动完善和落实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

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组织人员参加**县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研讨暨政治轮训班的通知》,组织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各乡(镇、街道)书记或乡镇长(主任)及业务骨干,县直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于11月30日-12月2日开展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极大的提高了参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大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严格落实好政法机关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制度,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建立党委政法委协管协查政法干部制度,推动完善和落实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三是根据中央、省、州要求,于2021年3月启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已整改完成。

(二十二)选人用人不及时,岗位空缺。如,2019年2月县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内设机构为综合科、维稳科等5个股级科室,至2020年8月4日,空缺科长职位3名;又如,2019年10月,县委政法委管理的事业单位综治中心设副主任、及内设3名科长,共4名股级干部未配备。管理的康复中心主任1名未配备。造成岗位长期空缺,不利于工作开展。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三定方案”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干部任用条例》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县委政法委股级干部推荐考察方案》,并提请县委组织部门审核后实施。二是认真开展股级干部考察工作,配齐配强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充实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力量。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空缺职位的人员配备工作,推动政法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情况:2020年9月,经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机关内设综合科、政工科、综治科、维稳科、执法监督科及下设事业单位县综治中心、县康复中心的科长、主任、副主任等股级干部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推选。

最终确定推荐综合科科长1名、执法监督科科长1名、县综治中心副主任1名、县综治中心政务110工作科科长1名、县综治中心综治信息科科长1名、县康复中心主任1名,对政工科科长、综治科科长、维稳科科长人选进行了明确。配齐配强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充实下属事业单位力量,确保人员在编在位,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已整改完成。

(二十三)发文不规范、不严谨。一是同一文号出现两个不同内容的文件。2019年瓮政法呈〔2019〕7号的两个文件,文件签发人、标题、文件内容均不同。二是文件签发人不严。瓮政法呈〔2019〕8号文件无签发人,瓮政法呈〔2019〕28号文件标题未体现为报告,瓮政法呈〔2019〕2号无领导审签就发文。三是以开展的业务工作充当支部活动内容。县委政法委2019年第2、3、4、5期党建信息不是以支部开展的学习或活动内容,但却是以支部委员会的名义撰写简报。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法委机关发文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综合科收、发文管理,对收、发文件进行分类登记、排序,完善收、发文件管理台账。二是加强综合科业务知识的学习,对综合科人员进行一次专题业务培训。三是对政法委发文进行清理,对于不规范文件修订完善后装订存档。

落实情况:一是县委政法委综合科已建立收、发文管理台账,对收、发文件进行分类登记、排序;二是正在对政法委发文进行清理。三是12月21日-23日,派综合科科长参加**县办公室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管理水平。四是自巡察结束后,严格、严肃对待支部活动,明确政工科负责,每月拟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党费现场缴纳及政治生日谈入党感言等规定动作,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扎实开展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团队凝聚力,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已整改完成。

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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