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计生综合管理所:
一、通过区卫计局对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督导考核有以下问题: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未按期效验;
2、抗菌药物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
3、医疗器械管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制度、资料。
二、整改措施: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已安排专人负责效验。
2、制定《区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并实行。
3、成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小组,制定药品医材采购管理制度及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
三、针对以上问题整改期间,根据各项进展情况及工作核查结果,及时上报中心主管领导。
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
2018年9月3日